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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房屋产权的三种方式
2009-08-04 14:22:50 来源:
取得房屋产权的三种方式
案例:某夫妇有子女5人,夫妇名下有一房产,今日老太太身体不适,欲将自己的房屋写给其中一子女,但不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变更及应办理何种手续。
房屋的所有权是以在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的,如果房屋没有相应的产权登记,则为我们通常所说的违章建筑。对于无争议的房屋,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 买卖,通过签订买卖协议,然后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因为此种方式所要缴纳的契税和公证费最少,因此很多家庭内部人员的变更房屋所有权都喜欢采用这种方式,而交易的金额也一般远远市场平均价格。对于此种方式,我的建议是,虽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节省有部分的税费和公证费,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买卖协议很容易引发诉讼纠纷。
二、 赠与,签订赠与协议后,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都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公证,经公证的赠与,除非受赠人危害到赠与人的生命财产,否则不得任意撤销。受赠人可以拿着经公证的赠与协议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此种方式公证及过户的税费都要高于买卖方式。以一个10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通过此种方式办理的过户手续,公证和税费的总共金额大概为3万元左右,而买卖的方式所缴纳的金额大约为1-2万元。
三、 遗嘱或遗赠,通过签订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或其他人,此种方式的风险就是被继承人(签订)可以随时变更遗嘱,即使做过公证,被继承人也可以通过重新订立遗嘱的方式变更,而继承人无法知道遗嘱或遗赠是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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